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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不到位!通辽以下物业被通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5 15:32:00    

关于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第三期)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住建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行动。现将近期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汉庭酒店(通辽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店)存在违规占用小区共用部位问题。该酒店未经相关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在科尔沁区北京观筑小区楼顶架设巨型广告牌,违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科尔沁区住建局联合科尔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实地勘查,联合执法,在责令汉庭酒店限期整改无果后,强制将“汉庭”广告牌进行拆除,并安排物业服务公司全面清扫楼顶杂物,排查防水层破损、线路安全等隐患,维护小区公共安全与环境整洁。

正在实施拆除作业

案例二:库伦旗赢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库伦旗巨维华府小区)在物业服务中存在不足。小区因缺少电动车充电设施,业主“飞线充电”现象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库伦旗住建局对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并下达《检查督导单》,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该物业企业已在巨维华府小区增建了电动车充电桩端口,实现电动车数量与充电桩端口3:1的配比标准,基本满足了业主的充电需求。

整改后

案例三:开鲁县忠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鲁县盛世新城小区),存在未充分履行车辆停放巡查管理职责的问题,导致小区内频繁出现一车占多位、车辆占用他人车库通道等现象,影响居民正常出行。开鲁县住建局对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该物业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对模糊不清的停车位标线进行补划,规范车辆停车秩序,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处置停车纠纷。

整改后

案例四:奈曼旗乃蛮物业服务公司(奈曼旗盛世悦府小区)在物业服务中存在不足。小区因电动自行车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电动车乱停乱放,居民日常充电困难。奈曼旗住建局对该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该物业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增建了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并安装了充电设施,有效解决了小区居民的充电需求。

整改后

对于上述曝光的典型案例,各地住建部门要举一反三,继续加大专项行动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管理,对照通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来源: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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