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昌江 >
  • 一男子酒后穿拖鞋开车,被罚1550元记15分→
    昌江 一人酒后穿拖鞋开车,被罚1550元记15分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一男子酒后穿拖鞋开车被执勤民警查获,被依法合并予以罚款1550元、驾驶证记15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拖移机动车的处罚。5月2日20时14分许,男子卢某波驾驶一辆琼A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坎头村检查站路段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

    2025-05-09 16:31:00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老铁文章网 琼ICP备2023010660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