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如此卖书? 罚你没商量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6 16:50:00    

文/图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李永皓

“欢迎新进直播间的朋友们,我这里旧书新书都有,点个关注不‘迷路’。”

“我是一名阅读爱好者,收集采购了大量珍贵书籍,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私信联系我购买。”

……

今年5月,在某短视频平台上,一个名叫“爱书达人”(化名)的账号频繁出现在短视频平台的“西宁同城推荐”栏目中,其内容大多涉及销售各类书籍。在直播中,他积累了一定人气,该账号的经营者张仪(化名)通过售卖书籍获得了收益,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网上卖书

今年31岁的张仪,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平时喜欢读书、上网,闲暇之余就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分享收藏的书籍,内容涵盖较广,包括历史、传统文化等。2024年8月27日,张仪在自己的短视频账号上发布了一条视频,晒出了自己多年来的藏书,其中包括一些绝版书籍。

“兄弟,这本书你都有啊?我很喜欢这本,卖给我吧?”视频发布没多久,张仪在评论区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

“这是个赚钱的好办法。”张仪暗自思忖。

就这样,张仪以240元的价格在网上售卖了他的第一本藏书。从此以后,他频繁更新短视频上的藏书,同时还在其他网站购买自己想要的书籍,他收集的书籍越来越多,短视频账号也从一开始的分享日常生活变成销售藏书的平台,张仪获得了一定的收入。

接受处罚

今年5月15日,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接到上级部门的线索后发现,张仪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各类销售书籍的视频,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第一时间向下属单位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安排部署,执法人员高田喜、秦相娟立即运用技术手段对当事人张仪的短视频账号开展远程勘验,掌握了关键证据。

5月20日,当事人张仪因涉嫌违法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发行)出版物,被依法通知至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询问。

“我知道错了,因为我对法律无知,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对不起。”张仪面对执法人员惭愧地说。

经调查,张仪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3条第1款、15条第1款及《出版管理条例》第36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61条,参照《青海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第67项第一档的情节程度和裁量基准,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张仪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张仪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至此,西宁市首例违法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发行)出版物一案,就此告破。

温情援助

张仪受到行政处罚后,他的经济收入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展开对接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张仪于受罚半个月后取得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太感谢你们了,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张仪握住执法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审慎创新把握监管尺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传递执法温度,为优化文化市场营商环境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西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科科长杨光告诉记者。

编辑:施晨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老铁文章网 琼ICP备2023010660号-15